
理論上,一部電影本身可算是一個產品,電影製作人希望因應自己手頭的資源,盡力做好其產品,當然實際上市場能否接受則是另一回事。
可是,近年卻出現了一些視電影本身為副產品的電影來。
有些電影,觀眾對入場時,也許對其電影質素感到嘩然,因為電影本身在劇本或水準上未如理想,可是對於電影公司或製作公司而言,也許電影就是推銷其公司旗下藝人的大好機會。於是有理無理,不去想適合與否也硬插一些角色來。
亦有一些外語電影,選擇了使用廣東版電影歌曲,電影公司為求增加旗下藝人曝光,不惜將外語片播放時換走原來的歌曲變成港版歌曲,美其名是「增加親切感」。
上述兩例,其實都有一個共通之處,就是沒有視電影為電影,只不過視電影為宣傳工具之一,硬插的東西對於電影的本身質素上並無裨益所言,故此不能說成產品。反之,電影不經不覺地淪為宣傳工具,只變成了副產品之一。即使票房不賣座,也只是當是宣傳費的開支,故此這類電影不會依循票房常規,陸續有來。
電影變成副產品的話,由於不是其製作的本質,故此很難預期這類電影會跟一般電影般追求質量。同時間,觀眾觀看到這些電影副產品後,只會感覺有被騙之嫌,漸漸地對於入場觀影同類電影,甚至港產電影也失去信心,將本已在低谷的港片打入深淵。
故此,若希望香港電影還要有點曙光的話,電影還是不要淪為宣傳副產品好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