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早幾天曾說過,香港警務署對於電影裡的警隊形象甚為敏感,其實除了之前談過的《嚦咕嚦咕新年財》外,其實近期還有另一宗例子。
看到上圖,大家又看到有何問題麼?
雖然由鄭秀文、陳奕迅及車婉婉主演的《大搜查之女》暫時仍無落實映期,不過電影公司於九月底至十月初期間卻發出了一批發稿相。其中上圖的一幀圖片,便是鄭秀文扮上孕婦,還托胸嘟咀發騷,並貪玩地拿了車婉婉飾演軍裝督察的警帽來戴。
可是,該幀圖片被刊登後,香港警務署召見鄭秀文問話,並要她親身到軍器廠街警署總部交代事件。而她方九月廿一日便在助手陪同下,於早上十時接受了一小時問話,讓警方了解當日拍攝的過程與細節。警方並沒對鄭秀文進行起訴,只是進行警誡,並發出相關指引,詳細解釋在拍攝時演員應如何正確使用軍裝制服。
根據香港警務處的規定,規在電影或電視拍攝過程中,因劇情需要而演員需穿著警隊制服的話,一律要向香港警務處申請,有關部門會考慮其拍攝內容會否展現正面警隊形象後,方會批准進行拍攝。不過,由於鄭秀文的角色不用穿軍裝,故此電影公司並沒替她申請。
其實紀律部隊或專業人士有著一定的形象,故此在正常情況下,他們所穿的制服也許需要尊重,然而有時藝人一時貪玩,忘了守則的話,便很易「中招」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