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特許影視租賃權制度雖然已於四月二十五日實施,當中十一家影碟發行合組「香港影視發展基金有限公司」(HKVDF),在其發出的文件中指示首年租賃版影碟價格為直銷版之130%作為上限。可是在實際運作上,卻並非如此。

上圖所見,便是由美亞發行的《花花型警》影碟供影碟商專用的訂貨表,當中直銷版的VCD及DVD分別為42及80元,而特許租賃版卻分別索價80及120元,結果租賃版比起零售版價錢分別高出九成及五成。
好了,何以不是以三成作上限?
的確,「香港影視發展基金有限公司」旗下會員的租賃版影碟價錢的確以高出三成作限,可是美亞並非該公司的旗下會員。難度因此,美亞便可以因為不是聯盟成員,自行訂定高昂的租賃價錢。
回想最初影碟租賃商因HKVDF在價錢上讓步才肯達成協議,如今非成員的美亞便利用了法例實施而藉上「獲利」。雖然這種商業也許帶來更多收入,但是手法方面也許令人感到商榷。可惜的是租賃商若真的要出租《花花型警》的話,真的要任人魚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