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亞洲電影節於昨天假The ONE播放李公樂的新片《翻叮我老婆》,在放映完畢後電影監製余偉國及編劇司徒錦源與觀眾交流。兩人在答問環節可以說是十分坦率,當中其中一個觀眾提問更談及電影在港片名問題。
《翻叮我老婆》其實是內地製作,內地片名《跟我的前妻談戀愛》,這個片名來到香港也許土味太濃,未通行得通。電影已由驕陽發行購入,擬於明年一月以小型發行方式上映。在交交環節上,有觀眾認為香港的片名來得不明所以,監製余偉國表示該片的香港片名曾一度稱為《前妻的婚禮》,不過最終發行未有採納,並表示會將有關意見向發行探討。
問題來了,到底哪個片名可行呢?
原回內地原名,聽起來不可行。《前妻的婚禮》其實十分正路,因為也是將英文片名直譯的結果。至於現在驕陽發行採用的《翻叮我老婆》,聽起來好像較貼近香港用語。然而,「翻叮」兩個字使用起來其實有點奇怪,觀眾很易對有關概念迷失,是無燃愛火、再度虐待還是甚麼?弄得不好,也許會帶來反效果。
內地電影近年雖然偶有機會在港發行,不過很多小品類型的內地片在港票房慘淡,也令不少發行商不得不提供「港式」片名,近年例子便有驕陽發行的《李米的猜想》在港片名變成《愛.失償》。到底,《翻叮我老婆》還是《前妻的婚禮》片名好一點?恐怕要大家齊來發表意見好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