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來,不同地區的入境政策也有所改動。而愈來愈多地區雖然繼續為部分國家或地區提供免簽證待遇,但是卻同時要求在出發前需要提供「電子旅遊許可」(ETA)。
ETA的原理基本上就是一個事前的審查,需要到所屬政府先行填寫護照與其個人資料,並且付出一定的行政費,然後就會作出審查,並且在審批成功後提供一定時間的旅遊許可。倘若出發前未有獲得ETA,航空公司可以拒絕發出登記證,上機也不能,而部分地區更是連轉機也需要ETA。而ETA申請成功後,航空公司也會查到使用護照是否有ETA。而ETA也是逐本護照計,假如你同時有兩本護照入境地區均免簽證但需要ETA,你想兩本護照也會使用,便需要為兩本護照都申請ETA。
目前不少地區已陸續實行ETA,從澳洲、美國、加拿大到韓國也是如此。而無可否認的是,由於ETA已是預先審查,故此獲得ETA的旅客,到入境當地程序會有所簡化,例如加拿大在執行ETA後,部分機場於入境程序使用自助填表後,大部分情況不需再到櫃檯,也算是加快人流的方法。
而ETA的要求,來自歐洲也開始實行,當中英國便於明年一月八日起要求來算非神根公約免簽證地區獲得ETA,而神根公約地區在實行新的入境系統後六個月也會實施。明年歐遊的讀者,也許要多加留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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