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電影能在一個地方上映,也許有著不同的上映方式,而不同的上映方式,其實也會影響有關安排放映者或公司的風險。一般而言,主要分為戲院發行與特別放映兩種模式。

戲院發行的模式是一般商業電影的發行模式,以外語電影為人,香港的電影發行購入該片在香港的發行權,然後安排電影在戲院上映。原則上,倘若發行公司能找到大量戲院放映多場,不會有放映場次的限制。而付給外地片主的發行權費用則可安不同協議的模式,從「買斷」一筆過購入、按照本地票房分賬,以至是混合模式也有,以服務大眾為主。

當然,不是所有電影都適合以這種方式發行。有些電影會安排在影展放映,部分則也許是個人或機構希望特別放映,則會採用另一個模式,有意放映者、影展或公司會直接跟片主或電影的海外發行賣方洽談,主要需要付上片租,以及運送片源的成本。而影展或個人亦需要自行尋找放映場地,並付上租場費用,而票房就是收回成本的唯一方法。而在場次放映上,一般也只能有限,畢竟倘若可以大量上映的話,也該採用戲院發行的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