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戲、鏟戲、片戲

博客不等同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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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年頭,有些商業機構為推廣產品,心知用傳統的方法只會有傳統的效果,也不算達到要求,故此嘗試以新的形式出現,當中包括開拓博客市場。不過,很多人對於博客這個市場如何處理,卻有所不同。

今天,就來看看個失敗例子。

早陣子One2Free於旺角店舉行開幕儀式,結果找來一些博客來,可是,他們對於博客的態度,卻等同出席的其他記者無異。手頭資料只有一份內容不足的新聞稿,影相區像是為「籠友」的只影女郎人士而設,博客來看,只見一眾外籍嘉賓拿著東西企著寒暄,到儀式開始時,甚麼也看不到。

幸好的是,上述荒謬的情況,還沒在電影宣傳上發生。

博客活動有不同的形式,但是有一點其實也很重要,就是職員們一些比較人性化的活動,因為很多博客本質根本不是記者,要他們用記者身份發一味唱好「鱔稿」,只是對這個族群來個悔辱。然而,坊間亦有的博客為求博得聚會的機會本末倒置,則另作別論。

博客與網誌這一門由於可能性及可塑性相當高,故此無論是博客本身還是希望聯絡博客的機構,均是一個挑戰。兩者對於博客生態環境發展,也是有一定的責任,就像牛不喝水,牛頭也不會向下。

博客或網誌可貴之處之一,就是能提供其獨立觀點。對於這個,也許有些機構擔心「被唱衰」,但是若相信這個,也該相信同時也會有「被唱好」的可能。獨立的觀點下,旁觀者清,有時可以提供改善,只有這樣才能令觀點更為有力。

對於不少博客,在名與利的場地下,偶一不慎,很易跌進一個斷送獨立性的地步,跌入萬丈深淵。不想這樣,只需時刻有其警覺,便不會有問題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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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Comments

  1. 很同意Ryan兄的看法

  2. 斷斷續嬻看了ryan 的blog 一段時間,第一次留言。

    我非常同意你的說法。雖然我加入blogger 這個行列只有一段短時間,但亦收到不同的博客活動邀請,亦曾經聽過不同公司舉行的博客活動。

    當中的確有不少公司不知如何與bloggers 建立關係,以為blogger 會自動自覺去寫他們眼中所謂的稿。但其實這根本不是我們的工作, they simply take it for granted.

    作為blogger, 也要懂得判斷那些所謂的活動,是否值得參予呢!

  3. 今天看到一篇文章,又長知識了!把平常的想法又再推上一層樓,大家也參考一下,寫文章到底要如何?

    http://mrjamie.cc/2011/07/06/social-media/

  4. 123

    誰說過博客等同記者?

  5. 很多品牌開始明白網絡的宣傳效用,尤其電子品牌和美容產品多喜請一些BLOGGER,為其產品作宣傳。雜誌由於廣告的關係,很多時已經淪為產品宣傳的報導。別人喜歡看BLOGGER的文,是因為覺得比較客觀。但始終BLOGGER不是正統入行,對於記招聚會總總,始終不太習慣。如果品牌能認清這點,將兩者分開,無論對誰也較為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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