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五屆鮮浪潮短片競賽自跟香港國際電影節「脫鈎」,將於明年夏季舉行,不過藝術發展局已於十二月七日公佈了參賽隊伍的資料。
可是,從公開組入圍名單來看,卻出現有公開組參賽者再次參賽的問題。
今年鮮浪潮短片競賽的學生組與公開組的入圍組別,每組由過往的九至十組增至十五組,大家看到以上的公開組入圍名單時,有沒有發現其奇怪之處麼?
好了,大家能否找到熟悉的名字?
入圍者陳威文其實不算是新手,陳威文於第一屆鮮浪潮短片競賽以「香港專業教育學院觀塘分校」名義(即現在的學生組別)拍下短片《小明》,獲得特別表揚。
兩年過後,陳威文以公開組的名義,參與第三屆鮮浪潮短片競賽,拿著四萬元的資助,拍出十五分鐘以自己在東京旅遊劣作《我在東京那天》,榮獲「講鏟呃飯食鮮浪潮電影大獎」。
縱是如此,事隔兩年,又再以公開組名義,入圍第五屆鮮浪潮短片競賽。
到底,這類比賽應否可以重覆參與呢?倘若是一般影展的競賽部份,當然可以重覆參與。不過若果是新晉導演的名義,則會有一定限制。而上述的情況,都沒有提供資助,製作人需自覓資金完成電影。
可是,鮮浪潮性質卻有所不同,因為入圍的參賽者會獲藝術發展局提供四萬元的實報實銷資助以完成製作。
觀乎香港藝術發展局的官方網站,鮮浪潮短片競賽的目的為「旨在鼓勵年青人從事電影創作,並培養新一代電影創作人。競賽發掘具潛質及有志於電影藝術發展的年青人,並為他們提供一個創作及展示作品的平台。」
問題來了,陳威文既然已先後以學生組及公開組名義成功入圍參賽,不是已達到「培養新一代電影創作人」及「為他提供一個創作及展示作品的平台」麼?重覆參與公開組比賽兼再次入圍,到底是否代表培養不夠?觀乎今年鮮浪潮公開組競賽報名不止十五人,難道有關的資源不該用於其他首次參賽者身上,而要投放在重覆參賽者身上?

說到這裡,又到了「講。鏟。片」著名的「奪命四式」環節。大家不妨看看以下的句子,試試認為該屬「正確」、「錯誤」、「部分正確」還是「無從判斷」:
一.陳威文重覆參與鮮浪潮公開組競賽,為拿取「資助縱援」不遺餘力。
二.陳威文獲鮮浪潮特別優待,可以重覆培養。
三.鮮浪潮競賽為求增加入圍名額,不惜讓過往公開組參賽者再次參賽以濫竽充數。
四.鮮浪潮寧讓公開組參賽者再次參賽而不讓首次參與者入圍,有違相關競賽本質意義。
五.鮮浪潮讓過往公開組參賽者再次參賽,對其他創作人才造成資源被分薄情況。
六.鮮浪潮競賽沒善用資源,以培育更多電影創作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