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幾經辛苦,第四期「香港電影」於二月廿六日晚至二月廿七日期間陸續於書報攤有售。今期香港電影先來給大家一個禮,就是送給大家來自香港電影金像獎協會的禮。
可是這個禮,恐怕要受惠也不容易。
適逢第廿七屆香港電影金像獎進入第二輪投票階段,電影金像獎協會將會安排廿七部入圍角逐十九個獎項電影於三月三日至三月十七日期間,在香港科學館及香港太空館舉行「入圍電影節」。今期《香港電影》便送上該電影節入場証40張,憑証入場。
索取方法十分簡單,只需憑印花寄到金像獎協會地址便可。而且,更慷慨地表示「復印有效」。
然而,當大家閱讀本文時,卻無福受惠。
看見下方,原來截止日期為二月廿七日。雜誌才於廿六日晚出版,部份地區也許到廿七日下午才開始販賣,結果讀者根本無法趕及寄出索取入場証。
整個問題,源自《香港電影》沒有好好地先做到準時出版的基本要求。結果讀者看見優惠時,已過截止日期,好夢成空。
《香港電影》送禮是好事,但是否是需先做好本份,準時出版,免得出現這種得啖笑的禮送,截止後才正式開售的話又怎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