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像獎的評選細則是實是很難理解的,但這十幾廿年來我覺得好像打官司一樣,熟讀條款睇多幾個案列就會容易明白,每年當金馬圓滿結束後,金像獎的賽制玩法又到客戶服務熱線式的解讀時刻了,電話打來總會重覆問一批賽制細則,比如,商業數碼放映的基準?新晉導演的參選資格?一年內上映5場還是一個月內(答案是7日內上5場)?新演員的參選資格?投票的比重等等……這批問題每年逢十月十一月開始就像港式日本放題任食免費追加一樣,搵完你再搵問完你再問,問完有人漏夜趕科場開始排年尾上五場,問完有人開始盤算到底有機會入最佳導演?還是新晉導演?電影公司就計算手上的男女主角會是新演員?還是最佳男女主角?這批疑惑與期待就由每年十月開始至金像獎頒獎典禮當晚賽果後完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