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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像獎的評選細則是實是很難理解的,但這十幾廿年來我覺得好像打官司一樣,熟讀條款睇多幾個案列就會容易明白,每年當金馬圓滿結束後,金像獎的賽制玩法又到客戶服務熱線式的解讀時刻了,電話打來總會重覆問一批賽制細則,比如,商業數碼放映的基準?新晉導演的參選資格?一年內上映5場還是一個月內(答案是7日內上5場)?新演員的參選資格?投票的比重等等……這批問題每年逢十月十一月開始就像港式日本放題任食免費追加一樣,搵完你再搵問完你再問,問完有人漏夜趕科場開始排年尾上五場,問完有人開始盤算到底有機會入最佳導演?還是新晉導演?電影公司就計算手上的男女主角會是新演員?還是最佳男女主角?這批疑惑與期待就由每年十月開始至金像獎頒獎典禮當晚賽果後完結。


好像呢兩年最多朋友問的就是新晉導演入圍準則,何為半部?如何計算年度入圍片的數目?我也承認新晉導演獎的入圍計算方法好容易被人混淆,試過有報紙電影版也理解錯寫錯了,所以有時我也要跟金像獎的同事覆實再覆實,其實好簡單只是一條加減數:

#A)合導為半部計算 B)個人導演為1部計算

#年度入圍的計算方法,就以年度參選前不超過兩部個人導演電影或1.5部為臨界線,合導電影不能參選,只能作計算之用,而如果過去有1部合導加1部個人導演,踏入第二年的年度競賽的話,就不合符競賽新晉導演的資格,而自動落入競賽最佳導演這一欄。

#即兩部合導(0.5 + 0.5 = 1)或1部合導(=0.5)或1部個人導演(=1),於第二年年度以1部符資格的個人導演作品競賽,依然是歸競賽新晉導演的資格。

而評選分第一輪(於每年的一月內)及第二輪(於二月中至三月底期間),第一輪投票,是從合符資格人士中,選出入圍候選3名將於第二輪投票中競賽新晉導演人士,評選組合由導演會會員與香港電影金像獎選民(只限影評人、電影文化或教育工作者界別),以一人一票方式選出提名名單; 獎項提名以不超過三個為原則,若有兩名候選者分數相同而名列第三位,則可增加至四個提名名額。

第二輪投票,是從第一輪投票結果中再選出最後得獎者,最後「第二輪五十五人專業評審團」投票(佔積分55%)、導演會會員投票(佔積分25%),其他金像獎屬會及香港作曲家及作詞家協會會員投票(佔積分20%)。若有兩名候選者同時得最高分數,則會由「第二輪五十五人專業評審團」再投票選出得獎者。

聽落也好像很複雜,但睇真D其實只是一條加減數,下回再續……